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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科函10号)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对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失信行为处理意见的函

类型:文章


摘要:


青海安第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担的海西州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沙棘果渣黄酮类成分的提取及抗氧化片制备研究示范》项目编号2016-N-303,项目执行期2016-2018年,资助经费10万元。2022年,我局下发《关于开展海西州2013-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西政科字〔2022〕21号)委托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开展验收工作,截至目前仍未提交验收资料。根据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反馈验收意见,经州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于2023年5月18日下达《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对2013-2019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地区验收意见的批复》(西政科字〔2023〕39号),要求承担单位于接到本函的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相关材料提交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如不按期提交资料视为拒绝验收。截至目前,项目承担单位未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

现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青海省省级科技计划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青政科发〔2022〕15号)《海西州州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政办〔2022〕153号)相关规定,2024年5月14日海西州科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终止海西州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沙棘果渣黄酮类成分的提取及抗氧化片制备研究示范》项目编号2016-N-303;二是将失信责任主体青海安第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632802310940161G)和企业法人代表康晓东纳入严重失信责任主体,永久不得承担(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资格,限制期限自2024年6月27日起计算。并推送“信用中国(青海海西)”网站及海西州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站公示。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州科技局提出复核申请,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逾期无反馈将按上述意见执行。

特此函告。

联系人:高开

联系电话:0977-8212259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