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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类型:文章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州“两会”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不断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扎实做好2024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海西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海西州人民政府厅州工作会商议定书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按照《海西州州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海西州202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事项说明

(一)州级科技计划将充分考虑企业参加技术体检和创新挑战赛等情况,对有关创新需求给予优先支持。

(二)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平台性、综合性、交叉性,注重产学研结合,围绕特色领域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对接融通,开展青海省实验室建设试点。

(三)凡是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前取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复,未取得的不予受理。

(四)凡是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须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重点方向

(一)科技支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1.生态环保领域研究。开展盐碱地改良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干旱沙地植被良种选育、森林抚育、改善林龄、优化树种结构、病虫害防控等技术研究;青藏高原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机理研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与建设关键技术;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关键技术;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水资源高效节约利用技术研究。

2.大气科学领域研究。开展重点区域臭氧源解析、形成机理、主要来源和传输规律研究,加快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研究高原低氧、低温环境下的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以及其动态变化机理;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探究高原地区的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预测方法及其防治策略;探索高原地区城市化与气候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为制定高原城市气候适应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技助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1.绿色算力。开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电力标识应用标准研究,绿电溯源和能效碳排精细化研究,研发新型绿电算力网关设备与绿色算力网络调度与交易关键技术。开展数据加密保护、网络与数据安全行业技术研究。

 2.盐湖化工。开展盐湖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提出盐湖区域的环境治理策略;研究攻关低品位含钾尾盐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盐湖氯化镁脱水短流程优化关键技术,盐湖镁资源多元化高值利用关键技术;围绕镁合金、相变储能材料,开展复合材料多功能性调控机制研究,探索其结构设计、制备的新理论、新方法;研究蒸氨钙液、工业废水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废水晾晒蒸发排放优化关键技术,盐湖固废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原始卤水提锂,沉锂母液回收关键技术;盐湖智能化生产关键技术;优化低品位固体钾资源开发技术,提高固液转化效率;突破低品位钾矿、低渗透钾矿和低溶解度钾盐(三低矿)开采技术。

开展盐湖矿产资源的提取和分离技术研究。研究攻关稀散稀贵金属分离提取及精制关键技术。开展有色金属、化工、无机非金属等先进基础材料升级研究;研发高性能碳纤维等关键材料;研发新型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特色产业。

3.清洁能源。研究攻关风光水储互补清洁能源发电关键技术、构网型储能关键技术、废旧光伏组件智能化回收关键技术、氢制氨关键技术、氢能制储运一体化技术研发与应用、基于绿色能源生产的碳减排评估、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碳排放管理。

4.装备制造。研究攻关高海拔、低风速、大功率风电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加快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低浓度、大风量废气的高效VOCs治理技术,以及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

5.农畜产业。开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技术创新与示范;特色农畜产品储运和保鲜技术研究及装备开发;特色农畜产品二次加工技术;农畜产品加工副产品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特色畜禽育种体系建设中营养调控、疫病绿色防控、生产性能提升和信息化管理等关键技术集成研发;开展农业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研究;高效、安全与低残留的绿色农药、绿色兽药、功能饲料等研发与应用;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成果推广转化和生态农业创新研究及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与应用;开展育繁推一体化及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生产体系创建。

6.生物及中蒙藏药技术。开展特色生物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生物技术转化与应用;特色生物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中蒙藏药产业创新发展关键技术;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蒙藏医药浴、蒙医蒙方等传统疗法技艺研究与示范;开展心理疾病早期干预和诊治技术研发与示范。

7.民生科技保障。开展高原病预警预测技术、高原常见病临床诊疗技术、急危重症综合救治技术、地方病防治技术等研究;开展海西地区发震构造危险性及次生灾害影响研究;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研究;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开展高原历史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活化技术研究;开展消防安全防控、消防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研制等相关防灾减灾技术。

8.科技服务业。开展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交易登记、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申报专项

(一)重大科技专项。重大专项指聚焦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目标和任务,汇聚省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海西州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的专项科技计划。

(二)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重点研发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针对优势产业、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省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支撑供给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主要包括企业研究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援青、东西部合作、科技领域技术交流合作、国际合作专项等计划支持方式。以公开竞争方式为主,择优委托方式为辅,企业申报重点研发与转化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到所申请专项资金1倍以上。

(三)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创新型领军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基础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是围绕国家和省、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对省、州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基础性、交叉前沿研究,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推动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加强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加快推动各层次人才梯队的形成,为全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性人才和基础研究成果。开展重大科技政策和理论问题研究,为海西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五)创新平台建设专项。通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有效载体,以“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的方式,集聚创新资源、汇聚创新人才,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

(六)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对2023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科技研发平台及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较为突出的企业、登记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政策性激励,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七)“双创”载体建设。开展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及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情况、创业成长服务绩效等方面,对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给予资金支持;开展孵化器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制度建立情况、服务能力、管理团队水平、双创活动开展情况、新增入孵企业数量、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情况、孵化成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对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等次的给予资金支持。

(八)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一批具有技术先进、研发能力强、发展潜力深厚的优秀大学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支持,项目需符合专项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范围,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市场前景,为我州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九)其他。我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州委州政府部署且未纳入上述计划的其他科技创新工作和活动,包括科技产业链项目招商引资、学术论坛、科技创新示范县、科技顾问、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员、科技人才或科研团队组织实施的富有成效的项目、科普和奖补政策兑付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海西州内注册满3年,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海西州境内实施并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财务信用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科研基础,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的科技人员,其任职资格专业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发方向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中小企业、市州及其以下单位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由2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即可申报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类科研项目;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须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推荐。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不受此项限制)。受聘于我州法人单位、在职在岗,并签订有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聘用合同。

(六)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或参与项目数不超过3项,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除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创新团队项目,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1项)。两院院士、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大型科研仪器补助、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不计入限项范围。

(七)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须按照申报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八)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的需为2023年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州相关部门补助的,原则上州级不再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平台研究开发及服务活动支出。

(九)申报“双创”载体建设专项的需为正在运行的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海西州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且需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资金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股东中须有毕业未超过10年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或省内高校在读3年以上大学生,其占股比例不低于10%;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3.项目符合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要求,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4.项目实施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十一)申报“人才+项目”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为入选过国家级、省级或州级相关人才计划(有效期内)人员;2.以团队形式申报的须为入选过国家级、省级或州级相关人才计划(有效期内)团队。

五、其他要求

(一)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及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专项申报条件、指南范围要求,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在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在“信用中国(青海)”省级信用平台存在失信行为的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专项。

(二)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进行申报,并在申报系统中按相应的指南方向填写各项内容。

(三)为避免科研人员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动参加项目,项目申报的参与人员也须在海西州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当被添加为参与人员时,将会收到系统确认通知,个人确认后,才会被列为项目参与人员。

(四)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时,需根据不同计划要求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1.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之前年度已上传的不再提交)。2.自筹资金承诺函,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的应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3.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五)申报项目的产出应明确量化,在实施期内可考核。

(六)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在多科室同时申报,一经核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七)申报过程中对形式审查有疑问的事项,需提前咨询相关主管科室。

(八)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1.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的实验动物或动物饲料来源证明;2.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3.动物实验工作人员岗位证书。

六、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方式  

1.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4月16日—5月16日通过海西州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3.220.252.190:8001/)注册并登陆申报。军民融合类、涉密项目请按照相关保密要求报送纸质件,不得在系统内填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前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2.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市、县,行委科研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单位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属企业可由园区管委会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事业单位、中央驻青科研单位、中央及州直属企业直接向州科技局进行网络审核推荐。

3.各推荐单位应综合评估申报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形成推荐意见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统一推荐。

4.在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2份(含附件复印件)至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

(二)联系方式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

联 系 人:旭荣花   高 开

联系电话:0977-8212259

电子邮箱:jhk8212259@163.com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科创中心(平台+项目)

联 系 人:谢赐贤  张维统

联系电话:0977-8224697

电子邮箱:kczx8224697@163.com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信息中心(人才+项目)

联 系 人:王贵忠  穆金峰

联系电话:0977-8225617

电子邮箱:hxzkjjxxzx@163.com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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