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第二批海西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类型:文章


摘要: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第二批海西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大柴旦行委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围绕《海西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布局,《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海西州人民政府厅州工作会商议定书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需求,按照青海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保障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海西州2022年度第二批州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说明

  1.州级科技计划将充分考虑企业参加技术体检和创新挑战赛等情况,对有关创新需求给予优先支持。

  2.凡是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前取得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复,未取得的不予受理。

  3.凡是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须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重点方向

  (一)围绕“四地”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对重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

  1.积极推动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重点开展氯化钾产品中除铵为代表的除杂工艺技术,同时在产品除杂基础上开发食品级、医药级等高端氯化钾产品的产业化技术;推动盐湖全产业链一体化设计及可持续利用,开展盐湖智慧化综合利用和跨界融合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加快氯化镁脱水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尽早达标达产;开展钾、镁、锂、硼等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和高端产品开发;开展纯碱绿色生产工艺技术研究、蒸氨废液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

  2.积极推动建设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重点发展风电、光热、光伏、风光互补等新能源;开展提高光伏转化率、延长光热储能时间等重大技术攻关;突破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等重大工程核心技术,重点开展高倍聚光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熔盐储能、风光互补、智能电网建设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实现新能源行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培育氢能产业,积极发展大型并网、热电联产、抽水蓄能等项目;重点突破高原特高压直流输电、全清洁能源调度、大规模光伏电站组件清洁装备研发、大规模储能系统集成利用和分布式综合能源利用等关键技术。支持新能源服务平台能力的建设。

  3.积极推动建设绿色有机农蓄产品输出地。重点围绕枸杞、藜麦、青稞、中藏药等特色生物产业技术需求,重点开展新药创制、安全评价、特色产品精深加工、高效活性产物制备等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与示范,建设一批种子工程大数据库,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附加值高的药品、保健品等生物制品,加强培育龙头企业对绿色有机食品等标准的引领;重点围绕柴达木绒山羊、牦牛、柴达木双峰驼、茶卡羊、藏羊等高原有机牧业资源,培育畜牧业知名品牌产品和畜牧业支柱产业,开展健康养殖、绿色畜产品生产、有机畜产品加工以及相关技术组装配套集成;开展特色农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4.积极推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冷湖赛什腾山天文观测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围绕引进国家未来天文大科学装置,汇聚国家天文科技战略资源,同时培育发展星空探秘、天文科普和地质旅游等特色产业。二是针对重点旅游区域,开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旅游信息服务、互动、立体展示、路线推荐、客流评估、安全预警与救援等智慧旅游技术和产品研发。开展基于文化遗产数据库的智慧博物馆技术研发和应用。

  5.积极推动柴达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1)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重点开展柴达木盆地西部荒漠区荒漠化防治、节能减排和“三废”有效治理、祁连山南麓生态保护与修复、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开展生态草种的选育、退化草地植被等脆弱生态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江仓和聚乎根选择早熟禾草的种植示范,研发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持续改善技术、凝练生态系统长效治理技术。(2)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支持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基础研究,在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育、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大生态产业、中蒙藏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协同开展科学考察基础研究工作;支持重点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针对海西循环经济实验区的工农业污染排放和城市污染生态设计、清洁生产、污染减量等技术研究;重点开发和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技术;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围绕重点工程需求,开展面向环境、材料、能源及装备制造业的绿色生产技术示范,推动低碳工业园区发展;大宗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应用示范。

(二)聚焦我州产业发展瓶颈,强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

  1.高端新材料制备。开展镁基、硅基、铝基、碳基等先进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超薄宽锂带、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隔膜、电极材料、燃料电池双极板材料等开发和开展高容量密度锂电池产品研发,加快构建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锂产业基地。开展高品质电子级晶硅材料、半导体用氯硅烷、硅晶圆抛光用等高纯材料产品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碳基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现青海省新材料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重点攻关蒸氨废液强制蒸发工艺应用技术的中试和工业化应用、蒸氨废液上清液养殖螺旋藻等水质综合治理等技术研究。

  2.特色生物领域。重点开展新药创制、安全评价、特色产品精深加工、高效活性产物制备等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附加值高的药品、保健品等生物制品。开展构筑具有鲜明地域优势和高原特色的生物产业体系。

  3.油气化工领域。支持推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为下游炼油、化工材料生产以及盐湖化工氯平衡提供支撑。

  4.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围绕数字服务创新突破、数字工业试点示范、数字政务推广应用等研究示范;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产业领域的推广运用;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现代服务业技术转型升级,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等服务类应用示范。

  5.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在州内建设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6.民生科技领域。高原重点疾病防控和养老康复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癌症早期诊断,免疫预防和治疗,重点支持早期诊断、易感筛查、中蒙藏药组方评价,临床创新诊疗技术的集成、转化和防治示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转化,食品安全检测预警技术示范与推广;支持通过智慧交通、智慧社区、云平台建设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开展消防安全、油气管道等的监测预警及风险防范,社会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救援技术研究;支持地震、地质、气象灾害早期识别关键技术集成研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等技术研究。

  7.军民深度融合领域。重点支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的军民两用高端机床,高端锻件,高寒地区特种电源,高寒地区特种储能电池,高性能特种材料等项目,促进军民科技协同融合创新,推动军地技术成果,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8.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重点产业技术支撑;支持科技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农牧民,培养基层技术骨干;依托农村信息化综合平台,集中在全州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方案主动推送服务,促进群众生产能力、职业技能、创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的提升,提高各地区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重点围绕产业支撑、人才引进、项目支持、能力培训、科技普及等方面进行帮扶,以点促面实现各地区科技服务体系全覆盖。

  三、组织形式

(一)着眼于系统性解决产业重大核心技术问题和社会经济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需整体申报,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可围绕其核心目标设立不超过5个子课题,各子课题分设课题负责人一名,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子课题相关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把握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定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重点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协调;组织研究队伍,选定课题负责人,负责子课题的设立、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

(三)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专项主体责任,具体职责为:根据重点项目工作需求,组织保障相关配套科技资源到位,推动突破技术的行业推广工作,负责经费合规使用,推动研究数据共享工作。

(四)为解决长期“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部分重点项目采取揭榜制,按照揭榜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并在部分项目中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

  四、计划定位

    (一)重大科技专项。根据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选择对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进行突破和示范。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促进产业全链条发展,重点推动我州创新产业集群建设,提高我州自主创新能力。重大科技专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补、分年度资助等方式进行支持。

  (二)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重点依托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促进研发成果的熟化和转化,支持我州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关键技术的研发活动,发展特色经济以及产业技术升级和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原则上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     

  (三)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重点支持企业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服务,主要采取绩效评估后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通过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州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补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

 (四)基础研究计划。加强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全州科技创新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队伍;提升我州重点领域基础研究水平;针对我州创新体系建设和青海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面领的重大科技政策理论问题发展软科学研究工作。主要以科技项目形式组织管理,并采取事前自助方式予以支持。

 (五)民生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生态环保、社会公共管理、城市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研发。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星火培训、乡村振兴等。支持重大、共性和社会公益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与应用,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服务体系。民生科技专项原则上采取直补方式进行支持。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海西州境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以企业为主体,积极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以“产学研联盟”的方式联合申报项目,实现责任和风险共担、知识产权和利益共享。每个项目的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法人单位;

  3.申报单位应是在海西州注册满一年以上(2022年6月20日之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相应科技项目的综合能力,规章制度健全,同时具有良好信用,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应超过60%;

  4.截止2022年7月1日到期拒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已申请项目截止时间变更的单位不包含在内),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项目;

  5.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做到经费专款专用,设立单独台账,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客观地做好项目总投资和申请资助资金的预算,以免立项后因自筹经费不足而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

  7.上年度项目到期未完成而延期的单位和自筹资金提交变更申请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8.项目获得立项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州科技局签订项目任务书,并提交纸质版,项目实施中严格履行签订的相关条款和义务。

(二)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企事业、科研院所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三年以上。

   2.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每个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对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终止项目、停止拨款、追回经费、取消项目资助资格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六、申报程序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地域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6日下午18:00之前,通过海西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3.220.252.190:8001/)注册并登陆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提交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三份(含附件复印件)上交至州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在网上提交时,须同时按各计划要求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有自筹资金的项目,必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  

  4.有合作单位须提交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5.有经营活动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用于工商年检的财务审计报告;

  6.按不同计划要求提供相应必备资料;

  7.以上资料,凡在申报项目注册时提交海西州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相关基础资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并上传印证资料。

(二)州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

(三)联系方式。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电话:0977-8212259   8224861 

电子邮箱:jhk8212259@163.com

 

                        海西州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