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执行政府意图,反映会员愿望,积极开展调研、咨询、交流、培训活动,参与本省环境保护行业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推动青海环境保护产业快速稳步发展。

本协会现有团体会员100余家,副会长单位4家,常务理事单位13家,理事单位39家,均来自于环境保护产业科研、设备生产、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监测(检测)服务、环保设施运维以及自然保护与资源利用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本协会设立了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和业务。

 青海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是本协会开展环保技术、环保工程、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咨询与服务的技术机构。

根据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对本协会业务范围的指导意见,我会开展的主要业务是:

(一)加强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研究制定青海省环境保护产业行规行约,参与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开展行业协调和企业维权,保护行业知识产权,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声誉,向政府有关部门集中反映行业和会员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企业合法利益。

(二)积极配合并参与制定青海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行业产品技术标准、环境保护行业团体标准、环境监测与环境工程技术规范,为全省环保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环保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开展环保行业企业资质认定、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严把行业准入关,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服务质量诚信建设。

(四)建立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创办环境保护宣传载体,发布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提供环境保护信息与咨询服务。

(五)组织开展国内外环境保护产业与我省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为我省环境保护产业引进资金,联合社会相关机构或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授权,举办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新产品发布会、发展论坛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融资渠道拓宽。

(六)经有关部门同意或授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技术评估与鉴定。

(七)组织开展环保法规、环保标准、环保技术、从业资格、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活动,提高行业内人员素质。

(八)开展产业发展现状市场调研,收集、统计、整理、分析国内外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技术信息,为政府制定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九)接受各级政府其他有关单位委托,承办与环境保护产业有关的工作。

(十)配合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